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服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特编制《葫芦岛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信访条例》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主要内容 工作职责、机构设置; (二)公开方式 1.通过葫芦岛市信访局互联网网站公开;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公开; 3.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 4.通过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葫芦岛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浏览信访局互联网网站、相关新闻媒体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请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信函的方式邮寄至葫芦岛市信访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做出相关处理。申请公开与申请人直接有关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 四、政府信息工作机构 葫芦岛市信访局办公室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传真):0429-267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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